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喀麦隆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喀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关于我们 >  参赞致辞 >  正文

全球甲型H1N1“猪流感”疫情蔓延最新数字报告
2009-05-06 00:36  文章来源:驻喀麦隆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以下是截至北京时间5419,有关国家和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最新数字。

国家

死亡病例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

墨西哥

22

568

1303

美国

1

226

0

加拿大

0

100

0

英国

0

15

9

西班牙

0

44

67

德国

0

8

20

新西兰

0

6

102

以色列

0

4

4

法国

0

4

36

奥地利

0

1

0

荷兰

0

1

0

瑞士

0

1

23

丹麦

0

1

0

韩国

0

1

30

哥斯达黎加

0

2

3

爱尔兰

0

1

0

中国香港

0

1

5

意大利

0

2

0

哥伦比亚

0

1

0

  (以上为各国自行发布数据,尚未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资料转自中新网)

  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在周一(4)刊出的一篇专访中表示,WHO可能会将新型流感病毒的警戒等级调升到最高一级,宣布进入大流行。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喀麦隆尚未发现猪流感感染病例    2009-04-30 00:19
关于注意防控人感染猪流感病毒的通知    2009-04-29 16:05
世界银行2009全球商业环境报告:喀麦隆排名下滑6位    2009-04-25 01:42
喀麦隆总理作2009年度国家经济、财政、社会和文化发展规划报告    2008-11-20 03:16
喀麦隆极北省发现H5N1型禽流感疫情    2006-03-13 23:0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喀麦隆经商参处邮箱